各位相关老师: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校内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修订稿)》(绍学院发【2016】15号)和学校《关于做好新一轮教职工校内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现开展校聘岗位的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聘学术岗
1.根据学校文件和通知,一至四级岗位为校聘岗位,其中一级岗的岗位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确定,聘任条件另行制订,二至四级岗的岗位数按1:3:6的比例确定,本轮校聘二级岗位14个,三级岗位41个,四级岗位83个。
2.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一至四级岗;业绩特别业优秀的非正高职称学术岗位人员可破格竞聘校聘学术岗位,其岗位另行追加。
3.竞聘校聘学术岗人员须填写《绍兴文理学院校聘学术岗位聘期考核和竞聘申报表》,申报表中各工作量按相应办法填写。申报表中所涉及的学术业绩的贡献率以学术研究管理系统已录入的信息为准。学术研究管理系统中未曾录入的成果出现在申报表中,则需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4.校聘学术岗由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竞聘对象的资格、条件和业绩进行审核、公示、评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聘任人员名单。
二、校聘职员岗
1.根据学校文件和通知,一至五级岗位为校聘岗位,一至五级岗的数量根据上级规定以及学校关于处级干部职数设置等有关规定确定。原则上校聘职员岗位数不超过职员岗位总数的20%。
2.竞聘校聘职员岗人员须填写《绍兴文理学院校聘职员岗位聘期考核和竞聘申报表》。
3.校聘职员岗位根据有关任命文件将由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委员会聘任。
三、其他
1.申报表纸质稿于3月7日前交到1号楼404办公室,电子稿请发送至491170771@qq.com。
2.未尽事项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附件绍兴文理学院校内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修订稿)等.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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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