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绍学院发〔2013〕17号),现就对首批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首批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程序
1.青年教师对自己的助讲工作进行总结,填写《绍兴文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考核表》(附件2),并向所在学院提交拟开课程的教案(多媒体课件)或实验授课计划等开课前教学准备的基本教学资料。
2.学院组织专家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可以通过试讲的方式,同时结合青年教师培养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种。
3.考核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且通过岗前培训课程考试者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教学上岗资格证书;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下者继续培养,半年后再次考核。
三、材料上报要求:考核结果及支撑材料请各青年教师于10月15日前报学院教研科,电子稿发送至QQ:40759304,联系人:周白羽 电话:88342370(7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