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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赢nn699net开展2013年度绍兴文理学院“示范课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23    点击次数:

各学院:为积极发挥开展教学改革特别是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教师的引领作用,展现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成果的示范性,不断提高必赢nn699net课程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按照《绍兴文理学院课堂教学“示范课教师”评选与教学观摩的实施办法(试行稿)》(绍学院发〔2007〕149号)文件精神,结合必赢nn699net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示范课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第一、二、三、四批课程教学模式改革项目主持人,已获得2012年度“示范课教师”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严谨的教学态度,良好的师德风范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受到同行教师的赞誉和广大学生的爱戴;积极开展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在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达到校内领先水平,对全校教师的课堂教学具有示范作用。

三、评选名额

按照各学院主持课程教学模式项目教师人数,各学院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具体名额详见附件。

四、评选程序及安排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示范课教师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2份)于10月28日前报所在学院。

2.学院推选。各学院参照《绍兴文理学院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组织由学院领导、课改指导专家组、督导等组成的学院示范课教师评选专家组和学院青年教师,对申报人的课堂教学进行听课、评比,确定学院推选参加校级评选的候选人名单,于11月15日前将被推荐人的《推荐表》(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2份)报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312)。

3.学校评选。11月18日—12月6日,教务处组织校级课改指导专家和督导等组成的专家组对申报人的课堂教学进行听课、评比,确定校级“示范课教师”名单,报学校同意。

示范课教师评比同时也是教学经验交流的过程、教风及师德建设的过程和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高的机会,各学院在推选过程中,要组织本学院的青年教师参与观摩、听课,学校也将适时举办校级“示范课教师”的观摩示范活动。

附件:

附件1-各学院示范课教师推选名额.doc

附件2-示范课教师推荐表.doc

教务处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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